相亲第一次见面,你遇到过最离谱的事是什么?苏女士的经历可能得算“天花板级”——和经婚介介绍的王先生约会,一顿饭吃了8000块,对方借去卫生间直接失联,留下她独自买单。

据苏女士说,两人是婚介推的“优质会员”,第一次见面选了家看起来“有格调”的餐厅。点餐时王先生没说啥,等菜上齐了才发现,光是一瓶红酒就占了总价的三分之一,加上牛排、海鲜,最后账单凑到8000元。“我想着第一次见面,别太计较,大不了AA。”可吃完刚擦嘴,王先生突然说“去下卫生间”,这一去就没了踪影——微信不回,电话关机,连婚介都联系不上他。苏女士没办法,只好刷了自己的信用卡,“站在收银台的时候,我手都是抖的,这可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啊。”

更让她委屈的是,找婚介要说法时,对方一口咬定“我们只负责介绍人,管不了你们吃饭的事”。律师的回复也给她浇了盆冷水: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林斐然律师说,婚介和苏女士是中介合同关系,核心义务是核实会员身份、促成见面,“除非婚介和王先生串通搞‘饭托’,或者没审核清楚他的身份,否则没义务帮你付餐费。”

那王先生的行为就白占便宜了?律师说不一定。林斐然解释,从民事角度看,两人共同消费却没分担费用,王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“不当得利”——按《民法典》,他得把苏女士垫付的那部分钱还回来。“要是这男的是‘惯犯’,多次用相亲名义逃单,或者和餐厅、婚介勾结‘宰客’,那可能涉嫌诈罪,得看累计金额和情节。”

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的肖应欢律师更直接:“男方明摆着是故意逃单,用‘去卫生间’当借口,苏女士垫钱,就算不犯罪,也违反治安管理。”他提醒苏女士,一定要把证据“攥紧”:餐饮发票、点餐清单、支付凭证、和王先生的聊天记录、婚介的介绍记录,还有餐厅的监控视频、服务员的证言,“这些都是起诉的‘硬通货’,要告的话,去王先生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就行。”

这事在网上传开后,网友们的讨论里藏着不少“真实情绪”:有人骂“这男的人品差到根儿了,第一次见面就逃单,以后谁敢和他谈恋爱?”;有人给苏女士支招“下次相亲先讲清楚AA,或者点餐前问清楚‘能不能负担’”;也有人担心“就算赢了官司,找不到人怎么办?”——律师说了,只要证据全,法院可以缺席判决,之后还能申请强制执行。

相亲本是“找缘分”的事,可遇到这种“逃单党”,真是让人窝火。但苏女士的经历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不管是相亲还是朋友聚会,涉及钱的事提前说清楚,遇到不公别忍气吞声,留好证据找法律帮忙,才是最实在的“保护自己”。